一. 课程性质: 《法学基础理论》是公安院校专业基础课程之一,是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和传播法治精神的启蒙途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教学本身就是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塑造和完善,其背后承载的不仅仅是专业知识的传授,更重要的是对国家主流价值观和人文精神的高度回应。2023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这在新中国法学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这一背景下,公安院校《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如何促使“法律知识传授”与“法律价值引领”之间无缝对接,切实培育学生的法治精神,为筑牢忠诚警魂,锻造公安铁军提供坚实的法治理论基础,是摆在公安院校《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教学面前的时代命题。 作为法学的入门课程,《法学基础理论》是学生踏入法律殿堂最早接触到的课程,通过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科学有机的学理转化,将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贯穿教学始终,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学生系统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明确十一个坚持的基本内容与具体要求,系统掌握法的概念,法的要素与法律体系、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效力与渊源以及法律责任等法学基础知识。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学理论素质是法治人才应具备的重要素质之一,本课程对培养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求的人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方法论与价值体系,着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情怀。在《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教学中,我们突出法学教育关注社会实践的特点,紧紧围绕基本概念、法律的运行、社会中的法三个基本要素,按照内在逻辑联系和客观现实关系重新构建了学习专题,以是否有利于学生法治精神的培养和为后续的专业课程学习奠基为总体标准进行设计,希望通过这一课程的开设,帮助学生建立初步的法律思维方式,发挥基础课程服务于专业教学的需要,引导青年学警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为切实筑牢忠诚警魂,锻造公安铁军提供坚实的法治理论基础。 二 .开设专业: 专业 学分 开设学期 学时 考核方式 治安管理专业 2 大一第一学期 36 考试 道路交通管理专业 2 大一第一学期 36 考试 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 2 大一第一学期 36 考试 刑事侦查专业 2 大一第一学期 36 考查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 2 大一第一学期 36 考查 法律事务专业 4 大一第一学期 54 考试 法律文秘专业 2 大一第二学期 36 考试 司法警务专业 2 大一第一学期 36 考试 安全保卫管理专业 2 大一第一学期 36 考试 三 .教学团队: 序 号 姓名 单位 职称 电子邮箱 承担任务 平台用户名 1 贾莉蔷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法律基础教研室 副教授 1216032050@qq.com 课程授课、负责课程建设、平台教学资源更新维护、制定公安专业课程标准、负责课程线上线下考核标准制定 贾莉蔷 2 雷虹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法律基础教研室 教授 876674496@qq.com 课程授课、参与课程建设 雷虹 3 张楠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法律基础教研室 副教授 731799083@qq.com 课程授课、参与课程建设 张楠 4 畅密侠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法律基础教研室 讲师 3397753646@qq.com 课程授课、参与课程建设 畅密侠 5 李琪花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法律基础教研室 副教授 871909250@qq.com 课程授课、参与课程建设 李琪花 6 韦赛虎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法律基础教研室助教2264146311@qq.com课程授课、参与课程建设 韦赛虎 7 闫婕西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二级警长741109274@qq.com指导课程实践资源建设 闫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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